东方华人(北京)文化艺术团

价值观正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大机会多岗位晋升

公司简介

东方华人(北京)文化艺术团成立于2003年01月23日,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中纺里34号院37号楼1601号;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乐器维修、调试、音响设备制造、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销售、礼仪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许可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出版物批发、营业性演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还有着价值观正、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大、机会多、岗位晋升等多种福利待遇。公司坚持以产品创新为本以贴近客户为纲凭借技术优势深度耕耘行业。

工商信息

东方华人(北京)文化艺术团

  • 法定代表人:杨丽丽
  •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2003-01-23
  • 经营状态:开业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纺里34号院37号楼160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46720303L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乐器维修、调试;音响设备制造;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礼仪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出版物批发;营业性演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

更新时间:2016-07-18

高管介绍

  • 杨丽丽法人

    任东方华人(北京)文化艺术团法人

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东方华人(北京)文化艺术团

公司性质:集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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