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同事很好制度完善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大五险

公司简介

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06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1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体育竞赛组织、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艺创作、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办公用品销售。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等。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拥有同事很好、制度完善、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大、五险等福利。公司力求完美并提供业内最佳的产品支持与顾客服务。

工商信息

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马立克
  • 注册资本:500万
  • 成立日期:2009-02-06
  •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6857786235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体育竞赛组织;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扩印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艺创作;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

更新时间:2016-07-06

高管介绍

  • 马立克法人

    任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法人

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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