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同事很好制度完善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大五险

公司简介

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06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1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营销策划、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影视策划、舞台艺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服装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租赁舞台灯光设备、摄影扩印服务、代售门票、技术推广服务、文艺创作、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文化用品、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影剧院。等。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拥有同事很好、制度完善、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大、五险等福利。公司力求完美并提供业内最佳的产品支持与顾客服务。

工商信息

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马立克
  • 注册资本:500万
  • 成立日期:2009-02-06
  •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6857786235
  •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营销策划;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影视策划;舞台艺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服装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租赁舞台灯光设备;摄影扩印服务;代售门票;技术推广服务;文艺创作;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文化用品;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9月05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8月22日);影剧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0日)。(领取本执照后,应到经纪人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1号

更新时间:2016-07-06

高管介绍

  • 马立克法人

    任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法人

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热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