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

100-499人 旅游/景区 广东省

公司简介

东方阳光是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教育局核批(深教函[2002]17号),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注册号440301102851594)的具有教育服务及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指导、策划和组织权限的校外教育机构。是深圳唯一一家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核批的校外实践教育机构,被授予为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科研实践基地(中少学字 [2003] 27号)。 公司是深圳及周边地区乃至广东全省校外实践教育领域的主力军,2009年被第六届中国教育家大会授予为“2009 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公司聚集百余名教育贤才,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教研开发、活动组织、经营管理队伍。并拥有十余名中国少年先锋人工作学会会员及五十多位具有国家认证资格的少先队辅导员,公司高层均为实践教育行业的创始人。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事业为重,以青少年成长为责,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打造了一支充满激情和活力的职业团队。 二十多年来,孩子们喊着“东方阳光,快乐共享,团结奋进,健康成长”的同一个口号,高举着实践教育的大旗,与他们熟悉的辅导员老师一起走进大自然,走进农村,走进工厂,走进军营,走向社会,成为他们成长中的亲密伙伴。多年来,公司竭诚为当地各中小学校提供最诚信、最专业、最超值的校外实践教育服务,公司设有市场营销中心、教学服务中心、教研开发部、客户接待服务部等专业部门,专业度高,以高质量的教学服务得到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的认可。

工商信息

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王峰
  •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2000-12-01
  •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路136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56338Q
  •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青少年教育、咨询;学生校外教育服务;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的组织、策划与指导;青少年夏令营活动的组织、策划;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家具、旅游工艺品的购销;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健身、游泳;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策划;家政服务。(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国内旅游业务;研学旅行、游学;

公司地址

深圳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红花路136号南山豪庭
深圳龙岗区园山青少年活动基地基地
深圳龙岗区光明农场大观园火红岁月教育基地

更新时间:2025-04-24

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

人员规模:100-499人

所在城市:广东省

所属行业: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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